1月20日,岔頭派出所快速查處一起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行政拘留1人。
1月20日11時許,岔頭派出所民警走訪中發現,安江鎮320國道某村路段有一輛三輪車在運輸煙花爆竹。經調查,系向某俊駕駛三輪摩托車從外縣購買了一批煙花爆竹駛往安江鎮金華村,未辦理煙花爆竹運輸許可證,涉嫌非法運輸煙花爆竹。
隨后,公安民警依法將向某俊口頭傳喚至岔頭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詢問。經詢問,向某俊在未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的情況下,駕駛一輛三輪農用車非法運輸20余箱煙花爆竹從懷化市中方縣經320國道駛往洪江市,駛至安江鎮大垅田村路段時被公安機關查獲。目前,向某俊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運輸煙花爆竹必須經過公安機關許可,必須辦理運輸煙花爆竹許可證,運輸過程中駕駛員要嚴格按照《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所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等行駛;運輸煙花爆竹必須使用特種車輛,如果使用普通車輛運輸煙花爆竹,不僅違法,而且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公安機關將對非法運輸、未辦理運輸煙花爆竹許可證、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等各類危險物質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審核:邱曦 終審:蔣耀南
來源:市公安局
作者:向春穎、段麗平(通訊員)
編輯:朱彥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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