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3月26日,中共中央決定派周恩來、林伯渠等為和談代表(4月1日加派聶榮臻為代表),周恩來為首席代表,以毛澤東主席1月14日聲明的八項條件為基礎,自4月1日起在北平與國民黨政府的代表團進行和平談判。
1984年3月26日至4月6日,中共中央書記處和國務院在北京召開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根據鄧小平的建議,會議確定:進一步開放由北至南14個沿海城市:大連、秦皇島、天津、煙臺、青島、連云港、南通、上海、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北海,作為我國實行對外開放的一個新的重要步驟。5月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紀要》,并發出通知,指出:沿海開放城市的建設,主要靠政策,一是給前來投資和提供先進技術的外商以優惠待遇;二是擴大這些城市的自主權,讓他們有充分的活力去開展對外經濟活動。
1987年3月26日,中國和葡萄牙兩國政府關于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在北京草簽。聯合聲明宣布:中國政府將于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4月13日,中葡兩國總理分別代表各自政府正式簽署了中葡關于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1988年1月13日,中葡兩國政府互換批準書,聯合聲明正式生效。
2015年3月26日,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首次啟動針對外逃腐敗分子的“天網行動”。4月22日,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集中公布100名涉嫌犯罪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人員的紅色通緝令。到2019年9月,“百名紅通人員”已有60名落網。
來源:中央黨史研究室
編輯:肖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