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優惠政策考生資格審核工作,落實“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根據省民宗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優惠政策考生資格審核操作辦法〉的通知》(湘民宗通〔2018〕13號)和懷化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教育局、公安局《關于做好2019年全市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優惠政策考生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懷民宗發〔2019〕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分類別
1、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指少數民族自治縣以及不在自治縣內的16個民族鄉 我市龍船塘瑤族鄉和深渡苗族鄉),加20分,在全國高校投檔適用;
2、少數民族人口過半縣少數民族考生(指沅陵、會同兩縣),加10分,僅限于省屬高校投檔適用;
3、散居區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僅限于省屬高校投檔適用;
4、聚居區、少數民族人口過半縣漢族考生,加5分,僅限于省屬高校投檔適用。
以上四類民族優惠加分類別指本市戶籍符合條件的考生,外縣市考生需到其戶籍所在地申報。
二、時間安排
全市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優惠政策考生資格審核工作從4月7日啟動,5月20日結束。逾期不再辦理,視為本人自動放棄民族政策優惠加分。
三、職責分工
1、市委統戰部工作職責
(1)負責本地區享受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優惠政策考生資格審核工作的牽頭組織和協調;
(2)負責對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優惠政策進行宣傳;
(3)負責依據鄉鎮公安派出所、公安部門和教育部門在考生資格審核表欄目中簽署的審核結論,審核和認定該考生享受民族優惠政策類別;負責對有戶口遷移情況考生申報加分類別資格相關證明材料把關審核。
2、市公安局工作職責
(1)考生戶籍所在地鄉鎮公安派出所及洪江市公安局負責對考生戶口真實性的認定,負責查詢和核實考生民族成份變更、戶口補錄、戶口遷移和因2015年鄉鎮區劃調整由非民族鄉并入民族鄉、民族鄉與民族鄉合并以及民族鄉名稱變更的民族鄉考生戶口等信息變更軌跡(戶籍沒有發生變更的,直接由洪江市公安局認定戶口的真實性)。
(2)負責對戶籍證明材料審核并簽字蓋章。
3、市教育局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學校對普通高校招生民族優惠政策進行宣傳。
(2)負責對由散居區遷入聚居區或少數民族人口過半縣和少數民族人口過半縣遷入聚居區考生的高中階段學籍進行審核。
(3)負責考生資格審核信息的錄入、匯總和加分公示,并根據最終審核結果對符合享受民族優惠政策條件的考生按優惠類別實施加分。
(4)組織所屬高中學??忌募臃智闆r分班進行公示,并在學校公開欄對全??忌臃智闆r進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門認真組織實施,嚴格把關,按照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堅持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接受社會監督,按時保質完成審核任務。
2、認真按程序要求辦理審核工作,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申請堅決不予通過,因工作失責將嚴肅追究其責任。
3.在本部門受理考生審核資料時,同步做好參審考生的信息錄入工作,及時完善花名冊信息和工作臺賬。相關信息資料報送市委統戰部辦公室。聯系人:夏海平,電話:18874504608。
中共洪江市委統戰部
2020年4月2日
附:服務流程
附件1
洪江市2020年申報享受民族優惠政策加分考生資格審核服務流程
第一步:領表填表,準備相關證明資料。
在高考報名點領表后,考生(或家長)如實填寫,簽署責任承諾,備齊相關證明材料。
資料清單: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優惠政策考生資格審核表》2份;2.父親、母親及考生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到1張A4紙上,一式2份。
第二步:派出所審核戶籍信息(4月7日至4月30日)
由考生(或監護人)持審核表和父親、母親及考生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審核戶籍信息,在審核表上簽字蓋章。考生個人信息無變化的,不須經派出所審核,直接到洪江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大隊審核。(注:父親、母親及考生的身份證和戶口本用A4紙復印到一張紙上,一式2份,請公安部門簽字蓋章確認。)
第三步:公安局戶籍部門審核(4月7日至4月30日)
由考生(或監護人)持審核表及父親、母親及考生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到洪江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大隊審核戶籍信息,在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證明材料和審核表上簽字蓋章。(注:父親、母親及考生的身份證和戶口本用A4紙復印到1張紙上,一式2份,請公安部門蓋章確認簽字。)
地址:洪江市政務中心
聯系人:劉建軍 電話: 7316587
第四步:洪江市委統戰部初審(4月7日至4月30日)
考生(或家長)持審核表2份和由公安部門蓋章確認簽字的父親、母親及考生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2份,到市委統戰部民族工作部門審核。(注意:對2005年1月1日以后,戶口由其他地區遷入龍船塘和深渡兩個鄉的還需要到教育局做學籍認定。)
地址:洪江市黔城行政中心6樓統戰部627辦公室
聯系人:夏海平 電話:7732559
第五步:懷化市民宗局終審(4月7日至5月20日)
洪江市戶籍在洪江市就讀的學生由洪江市委統戰部負責送審,跨縣和跨市州就讀的考生審核自己送審(懷化市民宗局辦理資格審核工作地點為市民服務中心C棟一樓23號、24號窗口,懷化市公安局辦理地點為市民服務中心C棟五樓,審核工作截止時間為5月20日。)
地址:懷化市金海路148號鶴城區行政大樓三樓0320辦公室
聯系人:丁榮
聯系電話:0745-2234517 15874521116
注意!考生民族成份有變更或戶口補錄的考生還需懷化市公安局審核,所以請這部分考生盡快把審核表交洪江市委統戰部
編輯:肖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