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做好2018年度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工作的通知》的規定,現將我市各類市場主體報送2018年度年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送對象
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市場監管部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的各類市場主體(含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都應當依法報送2018年度年報。已經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登記的各類市場主體不再報送年報。
二、報送時間
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報送方式
各類市場主體請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http://hn.gsxt.gov.cn),點擊“企業信息填報”菜單進行填報,登錄可以選擇聯絡員登錄、個體工商戶年報登錄、CA證書登錄、電子營業執照登錄方式進行身份認證;還可通過掃描公告下方“湖南企業年報App”二維碼下載App進行填報。個體工商戶也可以通過微信掃描公告下方“個體工商戶微信年報”二維碼進行填報。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報送年報前須向市場監管部門辦理聯絡員備案。聯絡員備案所需材料和辦理程序請按照《懷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開展聯絡員備案工作的公告》要求進行,已辦理聯絡員備案的企業可按照原有方式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填報公示相關信息。
在海關注冊的報關單位、加工生產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再通過海關相關業務平臺報送海關年報,相關個體工商戶也不適用紙質年報,改為統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報送“多報合一”年報。
非海關注冊的個體工商戶報送年報可以采取上述電子化方式,也可以采取紙質方式,兩種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年報公示及更正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年報系統的要求完整填報并公示成功即為完成年報。已填報的年報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向社會公示。
需要更正已公示年報信息的,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時公示。
個體工商戶以電子化方式提交年報后,選擇公示的年報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向社會公示。報送紙質年報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只公示其已經報送年報的結果。
五、法律后果
未按規定的期限報送并公示年報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個體工商戶將被標注為經營異常狀態,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向社會公示。
年報結束后將對報送的信息進行抽查。抽查發現年報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個體工商戶將被標注為經營異常狀態,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向社會公示。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將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六、其他事項
除公示年報信息之外,自2014年10月1日起,企業應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的規定自覺履行信息公示義務,及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向社會公示股東或發起人出資信息、股權變更信息、行政許可信息、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受到行政處罰的信息和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
市場監管部門對報送年報和公示其他信息不收取任何費用,歡迎企業和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2019年1月3日
附件:1.2018年度年報填報指南
3.聯絡員備案須知
編輯:肖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