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黔城城區道路通行秩序,提升城市綜合品位,推進省級文明城市和國家級衛生城市創建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洪江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決定,對沅洲路全段(原防洪堤)、芙蓉中學和芙蓉小學門口路段、209國道黔城株山路段等重點路段實行嚴格的交通管理。現就有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沅洲路全段(原防洪堤)禁止停放機動車。為確保黔陽古城4A級景區交通暢通有序,從2017年2月13日開始,沅洲路全段禁止停放機動車(含摩托車),違者將予以抓拍、拖曳。
二、芙蓉中學、芙蓉小學門口路段啟用電子抓拍系統。為確保芙蓉中學、芙蓉小學門口路段的交通暢通有序,維護學校周邊交通環境,經報請懷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同意,從2017年2月25日開始,啟用兩所學校門口的電子監控系統,對交通違法予以抓拍,請駕車接送學生的家長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即停即走。
三、209國道黔城株山路段啟用電子抓拍系統。龍標大道與209國道懷黔路交叉路口(黔城株山路段)的紅綠燈電子抓拍系統已安裝調試完畢,經報請懷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同意,從2017年2月25日開始正式啟用,對闖紅燈、亂停亂放、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予以抓拍。
交通安全,人人有責。請廣大駕駛員朋友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積極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工作,共同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洪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2017年2月9日
來源: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作者:辦公室
編輯:肖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