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單位:
根據國務院488號令和省政府273號令、湘政辦[2005]48號及洪政辦[2005]23號文件精神的要求,請各用人單位于2016年6月10日前到洪江市殘聯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芙蓉小學對面,電話2661019)進行年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審時間:2016年5月10日至6月10日。
二、年審范圍:與市財政有經常性經費領撥關系的機關、團體及事業單位;中央、省、懷駐洪單位、自收自支的團體事業單位、各類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
三、年審時須提交的材料
1、用人單位派員帶單位公章和《年審手冊》來殘聯年審。
2、本單位2015年度12月工資表或職工名冊
3、已安排就業的殘疾人證原件、勞動合同及社保繳費證明等資料(查驗原件、交復印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8級)屬于年審范圍。
敬告:
1、過期未參加年審的單位,視同未安排殘疾人對待,以殘聯核實的人數為準,責任自負;
2、用人單位須對所提交的年審資料真實性負責,我單位將定期進行檢查;
3、《年審手冊》中的表格采用無碳復寫紙,填寫時須使用墊板。
洪江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2016年5月10日
編輯:肖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