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中民燃氣有限公司、洪江市液化石油氣供應站:
近期,由于國際原油價格持續下跌,作為煉油副產品的液化石油氣價格亦隨之持續下跌,為維護民用液化石油氣零售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湖南省民用液化石油氣零售價格管理辦法》(湘價消〔2007〕46號)文件和懷化市物價局懷市價〔2015〕10號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決定調整我市民用液化石油氣零售價格,即每公斤零售價格為7.42元,12公斤瓶裝液化石油氣零售價格為89元。對用戶自愿需要送氣到戶的,經營單位可以加收送氣服務費5元/瓶(指從氣站到住戶家,不分樓層高低。)對用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到經營氣站或網點自提氣的免收送氣服務費。
考慮偏遠鄉鎮液化石油氣經營網點運輸成本及人工費用等實際情況,托口鎮、沅河鎮、雪峰鎮、塘灣鎮、洗馬鄉、群峰鄉、灣溪鄉、龍船塘鄉、熟坪鄉、深渡鄉液化石油氣最高零售價格可上浮3元/瓶,到戶價97元/瓶(含送氣費5元),其他鄉鎮(安江鎮、黔城鎮除外)液化石油氣最高零售價格上浮2元/瓶,到戶價96元/瓶(含送氣費5元)。
各燃氣經營企業須對各銷售網點價格進行有效地監督管理,各銷售網點必須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將液化石油氣規定的零售價格和重量標示清楚,并耐心細致地向廣大用戶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妥善處理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有關問題。
物價檢查機構要加大民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市場價格的監督力度,對擅自提高價格的,將按照《價格法》及相關法規從嚴查處。
本通知自2015年2月4日起執行。
洪江市物價局
2015年2月3日
編輯:肖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