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洪江市人民政府批準,決定面向洪江市范圍公開選調人民警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及范圍
公開選調人民警察6名。選調范圍為洪江市在編在冊公務員。
二、選調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熱愛公安工作,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適合男性,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米以上;
(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不限專業),具備公務員身份,試用期滿且已轉正;
(四)身體健康,符合人民警察的身體標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受過刑事處罰、勞教、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被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吸毒、賭博、嫖娼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本人劃不清界限的;
6、因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個人操守品行等原因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7、其他原因不適合從事公安工作的。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考試與政審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體檢、政審考察、公示、錄警審批和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3月17日至3月21日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參加選調人員在洪江市政府門戶網站、洪江市新聞網下載《洪江市公安局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名表》,按要求填寫后連同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張1寸彩色免冠照片交到洪江市公安局政工室601室。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發給準考通知書。
(二)考試
根據報名人數確定筆試和面試環節。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選調計劃數則直接進入體檢、政審考察等環節;報名人數超過選調計劃數1:1.9則只進行筆試,報名人數達到選調計劃數1:2及以上則還須進行面試。
筆試時間:2014年3月25日(周二)10:00—11:00;
筆試地點:市公安局三樓會議室;
筆試內容:主要測試公文基礎知識及寫作。
面試時間:2014年3月25日(周二)14:00—17:30;
面試地點:市公安局十樓會議室;
面試內容:主要測試綜合分析能力、處理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宣講說服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氣質等。
(三)體檢、政審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等額確定體檢、政審考察人選,因體檢、政審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將及時進行遞補,遞補原則上不超過兩次。體檢執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費用自理)。體檢合格后進行政審,并實地考察選調人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綜合表現情況。
(四)公示
擬選調人員將在洪江市政府門戶網站、洪江市新聞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五)錄警審批和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則由市編辦辦理編制異動手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正式調動手續。選調人員須服從市公安局統一安排和調配,由市公安局向省公安廳呈報辦理錄警手續,享受在職人民警察同級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四、要求
(一)凡填報或提供虛假信息,將取消選調資格;
(二)選調工作全程接受市紀委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7316522。
中共洪江市委組織部 洪江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洪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洪江市公安局
二O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編輯:肖焙麗